問題:
我先生因之前做生意賠了不少錢,用現金卡一般信用卡借了很多錢周轉,現在因負債比過高,無法合併,錢也快繳不出來了,又沒有不動產抵押,請問:
  1. 若信用破產,先生的債務會要由太太承擔嗎?
  2. 會間接影響到太太的信用嗎?
  3. 為了避免影響到太太這邊的財務,最好去辦財產分開制比較好對嗎?
  4. 那若債務還清,信用恢復期要多久?
  5. 信用破產後,可以要求多家銀行債務合併成一家來做歸還嗎?
  6. 因是做生意的又沒有固定工作,會影響到合併債務問題嗎?
解答:
一.先生的債務,原則上與太太沒有關係,太太亦無承擔義務,不過若太太是連帶債務人或擔任先生之保證人或提供有擔保物,則太太亦需負責。
二.有些金融機構會將夫妻之債信一併衡量,不過法律規定應該不能影響太太之信用。
三.債務已發生,再辦分開財產制,實質效果及法律效力不大且沒有意義,若該債務依法太太需承擔,不因辦理分開財產制,即無需承擔。
四.回覆信用之期限多久,一般而言需看債務額度,債務家數,及債務種類而定,遲延逾期三年,呆帳五年。
五.若信用不良後,銀行一般不會同意承接整合債務為一家之方式,沒有一家銀行願意承擔更多之風險,除非能提供相當之擔保或保證。
六.建議你先生與銀行好好協商清償方式,可以減輕一些利息或違約金之負擔,或者減輕每月償還負擔,或延長償還期限。轉貼至法易通法律充電站太平法律事務所鄒玉珍律師文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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